香港工傷賠償完全指南
病假糧計算、疏忽索償、申請流程一站式解答
在香港,工傷是指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內,因工作相關的意外而受傷,或者患上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282章)所指明的職業病。無論僱員是全職、兼職,還是臨時工,只要在履行職務時遇到事故,一般都可以視作工傷。
- • 在工作場所滑倒
- • 被物件擊中
- • 操作機器時受傷
- • 高處墜落
- • 矽肺病
- • 肌腱炎
- • 慢性中毒
- • 聽力損失
重要提醒
即使意外發生地點並不在公司範圍,只要能證明與工作有關(例如外勤途中出事),亦可能被視為工傷。根據條例,即使僱員自己有輕微過失,僱主通常仍需依法作出補償。
常見問題
返工途中跌倒是否算工傷?
一般情況下,返工或放工途中意外不屬工傷,但若乘搭僱主安排的交通工具,或於八號風球、黑雨下的合理返工路途期間受傷,則可以獲得補償。
當發生工傷後,正確迅速的應對可以保障自己的賠償權利。以下是建議的基本步驟:
即時通知僱主
向上司或人事部口頭及書面報告事故經過,保留通訊紀錄(如電郵或WhatsApp截圖)。
盡快求醫
前往註冊西醫或政府公立醫院接受診治,並如實告知受傷原因。記得索取正本病假紙和正本醫療費收據。
提交證明文件
把醫療單據和病假紙副本交給僱主,要求他們處理工傷報告。
僱主呈報工傷
僱主須於14天內將事故向勞工處呈報,並通知勞工保險公司。
保留所有紀錄
包括通訊記錄、醫療文件、病假紙、證人資料,以備後續跟進。
💡 小貼士
- • 如僱主拒絕呈報,可自行向勞工處舉報並尋求協助
- • 受傷後,即使感覺傷勢輕微,也建議立刻就醫,以免錯失索償權利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受傷僱員可獲得多項賠償,包括病假糧、醫療費、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及特別賠償等。
計算公式:
(意外前每月收入) × 80%
付款期:最多可收取24個月,如需要可申請法院批准延長最多12個月
✅ 收入範圍包括:
- • 底薪
- • 逾時工作補薪(經常性)
- • 小賬
- • 勤工獎金
- • 食宿津貼(以現金計算)
❌ 不包括:
- • 交通津貼
- • 一次性花紅
僱主必須負責合理而必需的醫療開支,包括:
- • 醫生診症費
- • 化驗、X光檢查
- • 物理治療費
- • 住院費
- • 手術及藥物費
- • 復康治療費
⚠️ 僱員需保留所有正本收據以便報銷
若因工受傷導致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,補償額如下:
| 年齡 | 補償金額 |
|---|---|
| 40歲以下 | 96個月收入或最低金額,取較高者 |
| 40至56歲以下 | 72個月收入或最低金額,取較高者 |
| 56歲或以上 | 48個月收入或最低金額,取較高者 |
(2025年標準:最低補償額約為港幣$499,840)
發生工傷後,若想順利獲得賠償,必須按照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規定的流程進行。以下是標準的工傷索償時間表:
- •即時通知僱主(建議以口頭+書面方式通知)
- •盡快就醫,向註冊西醫或政府醫院求診
- •取得正本病假紙、正本醫療費收據、醫療報告
- •向僱主提交病假證明及收據副本
- •主動提醒僱主需要依法向勞工處呈報
- •僱主有法定責任於14天內呈報工傷意外至勞工處
- •填妥表格2或表格2B
- •向保險公司提交表格及相關醫療證明
- •如傷勢較嚴重,勞工處安排職業醫學組醫生進行判傷檢查
- •確定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
- •發出表格7(評估證明書)和表格5(補償評定證明書)
- •僱主/保險公司收到補償證明書後必須在21天內支付
- •包括病假糧、醫療費用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賠償金
Q: 如果工傷發生後沒有即時通知僱主,會影響賠償嗎?
A: 有可能。雖然條例沒硬性規定即時通報,但若遲報導致無法調查,僱主或保險公司可挑戰賠償權利。
Q: 返工途中跌倒可以申請工傷嗎?
A: 通常不可以,但若乘搭僱主安排交通工具,或在惡劣天氣特別情況下,可能例外。
Q: 可以同時領取工傷病假糧和民事疏忽賠償嗎?
A: 可以,但需要根據條例扣減避免重複賠償。建議諮詢律師了解具體安排。
Q: 工傷賠償有時效限制嗎?
A: 工傷賠償申請一般沒有嚴格時效限制,但民事疏忽索償必須在意外後3年內提出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