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賠償、保險理賠、法律程序全方位解析
根據運輸署數據,香港每年發生超過15,000宗交通意外,傷亡人數超過18,000人。當交通意外發生後,正確的處理步驟對保障您的權益至關重要。
檢查自身及同行者有否受傷,亮起危險警告燈
要求救護車到場,即使傷勢看似輕微也應接受檢查
拍攝現場照片,記錄目擊證人聯絡方法
準確說出意外事發經過,避免承認責任
向醫生說明意外經過及身體各部位的不適
在香港,交通意外賠償主要基於過失原則。如果您能證明事故是由他人的疏忽造成,您就有權獲得賠償。賠償計算涉及多個項目:
需要專業醫生評估報告支持
計算公式:
每月薪金 × 病假天數
必須保留所有收據
申索金額 | 法院 | 特點 |
---|---|---|
低於HK$75,000 | 小額錢債審裁處 | 程序簡單,費用較低 |
HK$75,000 - HK$3,000,000 | 區域法院 | 一般交通意外案件 |
超過HK$3,000,000 | 高等法院 | 嚴重傷亡案件 |
根據《時效條例》第27條,交通意外人身傷害申索時限是意外發生日期起計的三年內。了解正確的索償程序對成功獲得賠償至關重要。
根據實務指示18.1,向疏忽司機/車主/第三保發出申索信
對方須在1個月內作出建設性回覆
雙方進行3個月期間的溝通及文件披露
如未能和解,可正式入稟法庭開展申索程序
俗稱「車手獎」,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:
以下是香港區域法院的真實交通意外賠償案例,幫助您了解實際的賠償金額和計算方法:
區域法院 DCPI 1xxx/2014
案件經過:原告人乘坐的士時,因前方交通情況的士減速,後方私家車收掣不及造成追尾意外。
區域法院 DCPI 2xxx/2014
案件經過:被告司機在未有適當留意後方交通情況下倒車,導致其私家車左車尾撞到原告人駕駛車輛的右車尾。
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,所有駕駛者都應保持適當的停車距離:
香港有傳統式和螺旋形兩種迴旋處,各有不同的行車規則:
行車方向 | 駛入車線 | 信號燈 |
---|---|---|
轉左 | 左線 | 左轉信號 |
直駛 | 左線或右線 | 不發信號 |
轉右/掉頭 | 最右線 | 右轉信號 |
A: 在香港,汽車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是與車輛綁定的,而非與個人。無論是車主本人還是經其允許的其他駕駛者,只要駕駛該受保車輛,均受該保單保障。但車主可能需要承擔相關責任,包括支付墊底費等。
A: 可能觸犯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56條「在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」罪行。最高可被罰款$10,000及扣10分,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禁6個月。正確做法是即時停車、提供聯絡資料、如有需要報警備案。
A: 1) 確保安全並報警;2) 收集證據(拍照、記錄資料);3) 在24-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;4) 提交所需文件(駕駛執照、車輛登記、警方報告等);5) 配合保險公司調查;6) 獲得賠償。
A: 在意外案件中,律師一般會進行初步評估,傷者通常只需放下數千元至一兩萬元按金,餘額在勝訴後由被告支付。律師絕不會瓜分賠償(如收取30%),因這是非法的。
A: 被告司機的刑事罪名是否成立並不影響傷者的追討權利,但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將大大提高民事索償的勝算。因此民事追討一般會在刑事案件判決後才開展。